温州市鹿城区莲花路莲花大厦1-4幢108-1室商业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发表时间:2026-08-19 08:30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26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一)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四)不得以联合体报名。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拍卖招租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往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三)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 (四)租金无递增,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向上取整至佰位)。 (五)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标的物竞得后相关事项: (一)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 原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于新租赁合同生效履行前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竞价保证金冲抵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 1、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从原租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2、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竞得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竞得人也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标的物是否顺利交付,竞得人均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三)项目成交后在“浙交汇”平台信息披露规定的时间内,受让方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出租方有权将标的物重新挂牌招租,重新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且竞价保证金没收后仍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受让方应补足差额;如重新挂牌成交价格高于本次成交价格,利益归出租方所有,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出租方账户如下(户名: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号:76010122000573034)。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8月19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8月25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 看样地点(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产业集团咨询电话:0577-89992509 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电话:0577-89992137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6657 城发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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